南京标杆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为有效规避、预防、控制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为更好的确保重大事项顺利实施。

一、评估目的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目的是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根本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受影响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促进社会和谐,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稳评的基本原则
      1、突出保障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是否支持拥护作为衡量各项政策和举措出台的根本标准,把是否有利于广大群众利益作为科学决策的衡量准则,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成效的基本尺度,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增进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2、聚焦科学发展。通过科学预测评估社会稳定风险,及早预防、发现、化解和防范风险,着力解决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重大政策、重大决策、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坚持民主决策。实现科学发展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要目标,要切实做到任何一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出台,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任何一项发展项目都要考虑是否能给群众带来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任何一项影响社会稳定的决策失误都要受到责任追究,将稳评工作融入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实现评估质量与决策效率的有机统一。
      4、注重防范化解。坚持风险评估先行,把评估结果和防范化解方案作为项目审查决策的重要内容;坚持防范化解联动,把风险防范化解纳入项目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坚持建设调解并进,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
4、稳评的内容
      1、合法性。决策机关是否享有相应的决策权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决策,决策内容和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合理性。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了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会不会给群众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或者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过多不便,会不会引发不同地区、行业、群体之间的攀比。拟采取的措施和手段是否必要、适当,是否尽最大可能维护了所涉及群众的合法权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界定是否准确,拟给予的补偿、安置或者救助是否合理公平及时。
      3、可行性。决策事项是否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实施是否具备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相关配套措施是否经过科学严谨周密论证,出台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决策方案是否充分考虑了群众的接受程度,是否超出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
      4、可控性。决策事项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会不会引发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会不会引发社会负面舆论、恶意炒作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决策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是否可控,能否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是否制定了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否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