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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浦口区永宁棉场职工搬迁安置项目

    浦口区棉场位于浦口区永宁街道,1919年7月建场,原属国有事业单位性质。1953年移交给江浦县人民政府,属全民事业单位,先后隶属于江浦县人民政府县计经委、八十年代划归县农委、县农工部、农业局、农副业局代管,行政享受局级待遇,财政由县政府单列管理。区县合并后,由浦口区农林局领导,性质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全场职工多,人均占有资源少,(离)退休人员多负担重,老场人员结构、机械设备老化,文化程度普遍低,技术单一,发展难度较大,经济出现了严重滑坡,严重影响了全场的生产和职工生活。
    永宁棉场一直实行“事业自收自支性质,企业化管理”的模式,随着时代变迁,棉场职责任务逐步弱化,2009年被区委、区政府列为农林场圃综合改革单位之一。棉场现有职工220人(在职职工66人,退休职工138人,合同工等16人)。目前,大多数职工仍居住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多建砖木结构的危旧平房之中,多年来一遇雨雪等恶劣天气,渗水、漏水、自涝现象普遍严重,一直都是重大安全隐患。
    2006年,区政府结合“宁西铁路”拆迁工程的实施,对棉场职工的安置做出一次性的规划,审批60亩国有土地,建设“欣棉花苑”安置房小区,用于安置因“宁西铁路”拆迁需要安置的职工和将来安置棉场职工,容积率未1.46,可兴建5.8万平方米计16栋安置房。首期“欣棉花苑”一期工程4幢110套安置房,于2010年3月完工交付。2010年5月棉场63户拆迁职工进行了安置,剩余47套房源(其中有8套归永宁镇待安置户,实际剩余39套),二期3幢100套安置房,在区政府协调下由老山管办代建,于2014年8月竣工交付,目前有安置房源139套。
    区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纪要(2016年1月4日第13号)指出,区棉场原属国有事业单位,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目前职工住房条件较差且存在安全隐患,尽快做好棉场职工搬迁安置工作是保障民生的需要。会议原则同意区农业局拟定的《浦口区棉场职工搬迁安置方案》。
    对2011年11月19日前取得棉场公住房使用权的棉场职工,以及棉场老职工去世后,其住房被子女或配偶合法居住的和在搬迁区域内90年代非棉场职工买地盖房的进行安置,并将其安置在已经建好的欣棉花苑小区中(欣棉花苑在本次搬迁项目地点的南面)。


    2016年1月6日,南京标杆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勘查调研,通过现场勘查可以了解,目前居住在此处的职工大部分都是退休的老职工。职工居住的砖木结构的平房房屋破旧,地势低洼,根据农业局工作人员介绍,每逢梅雨天气该处容易自涝,且因地势低洼排水不畅,基本所有的房屋的墙体都因为雨水浸泡后受潮产生霉斑,不仅会因产生的霉斑给居住的职工带来健康隐患,而且墙体受潮后容易脱落,给居住的职工也带来安全隐患。
    根据现场勘查、调阅相关资料,综合分析本项目可能涉及的利益群体为123户需要安置的家庭,2016年3月3日,南京标杆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棉厂场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项目搬迁地点对利益群体进行了入户调查。根据走访场部了解,目前仅有部分人在此处居住,大部分人因房屋条件破旧无法居住或子女在外购买了房屋而搬离此地。且据场部反映,居住在此处的职工想要搬迁的愿望很强烈,曾在2011年到区政府以堵门的方式要求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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