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大新8-11号地块环境综合政治项目
浏览次数:1172 时间:2016-09-26
大新8号地块:位于浦口区顶山街道,东至华府路东延、南至吉庆路、西至南圩十字河、北至珍珠南路,占地面积约61.8亩,该项目拟实施场地平整、绿化、亮化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大新9号地块:位于浦口区顶山街道,东至华府路东延、南至定向河路、西至南圩十字河、北至吉庆路,占地面积约57.9亩,该项目拟实施场地平整、绿化、亮化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大新10号地块:位于浦口区顶山街道,东至滨江大道、南至定向河路、西至华府路东延、北至吉庆路,占地面积约160亩,该项目拟实施场地平整、绿化、亮化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大新11号地块:位于浦口区顶山街道,东至滨江大道、南至吉庆路、西至华府路东延、北至珍珠南路,占地面积约141亩,该项目拟实施场地平整、绿化、亮化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016年5月12日,南京标杆科技有限公司调查人员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勘查。通过项目现场勘查了解,目前8、9号地块上除了有青苗外,还有房屋未拆迁,10号地块全部为青苗,11号地块有房屋及青苗,还有1家企业。
根据调阅相关资料、现场调研,综合分析本项目可能涉及的直接利益群体为:8号地块上的龚福洲,9号地块上的王玉刚,10号地块上的陈声喜、张汉新、王自忠、王自龙、郭允财,11号地块上的张桂兰、龚贵州、张金龙、张金潮、周福宝及南京娟玲砂石经营部。南京标杆科技有限公司调查人员对项目涉及到的利益群体进行了诉求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1、龚福洲:一共有3户8口人,认为给予的补偿面积及价格太低,要求给予安置房面积要有500㎡,补偿款要有200万元-220万元。
2、王玉刚: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但目前反悔,觉得签订协议中的补偿面积及价格少了。
3、陈声喜、张汉新、王自忠、王自龙、郭允财:对评估公司苗木丈量的方法存在质疑,要求重新选择专业的物价部门的评估公司来进行丈量。
4、张桂兰、龚贵州、张金龙、张金潮、周福宝:希望按照正常征地政策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5、南京娟玲砂石经营部:该企业表示支持政府工作,但目前就地块上的场地回填、地块上砂石处理等问题,需社区给予一定的支持。
目前,在网络上没有南京市浦口区大新8-11号地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相关负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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