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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 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1244 时间:2013-11-12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审计署、安全监管总局、地震局、气象局《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进一步提高全国中小学校舍防震减灾能力,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现就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以下简称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
1、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
二、覆盖范围和总体要求
1、覆盖范围。
2、总体要求。
三、长效机制的主要内容
1、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
2、完善校舍安全预警机制。
3、建立校舍安全信息通报公告制度。
4、完善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机制。
5、严格校舍安全项目管理制度。
6、健全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合理分担资金投入。
3、落实扶持鼓励政策。
4、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
5、加强监督检查。
6、加大安全教育和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