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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682 时间:2013-08-27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风险评估的主体,评估的责任主体是:政策的制定部门、决策的提出部门、改革的实施部门、项目的报建部门、改革的牵头部门。如未指定,则以本级政府办公室为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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